日前,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从即日起到十月份,我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开展建筑市场秩序和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范围为全省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整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企业,以及从业人员违反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
此次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旨在加强在建工程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建筑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省住建厅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针对在建工程实际和事故高发类型,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要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正在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及日常管理有机结合,坚决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严执法”,对提出整改的,要跟踪督促;对立案查处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加大日常检查力度以及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监督检查,落实双签字要求,持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水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方主体要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每个项目和人员,明确整治重点、步骤和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建立综合检查机制,统筹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资质核查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量,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或拒不配合检查的参建单位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对企业资质条件不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权限内的直接限制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承揽新的工程,权限外的转交有权限部门处理。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一律予以停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企业和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省住建厅设立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和曝光平台,广泛收集线索,曝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各级监管部门要建立问题台账,及时转办、督办、办理投诉举报问题,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处罚一项销号一项。
省住建厅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完善长效治理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落实监管职责的单位及人员,将转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记者 吴利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