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的要求,现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创业融资服务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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