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队伍的建设及聘任管理工作,现将本市制定的《三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